未成年人遭受互联网不好的信息侵害、隐私在网上频遭泄露等问题让未成年人互联网立法火烧眉毛。记者日前获悉,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条例已经纳入国务院“2014立法计划”,国家网络信息办公室前期召开了有关部委会议,专门研究条例的立法问题,由团中央牵头起草。
中国年轻人政治学院法学院被委托承担起草工作。据中国年轻人政治学院法学院实行院长吴用介绍,《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条例》共计8章、47条。
依据中国网络互联网中心2014年月7发布的《第34次中国网络络进步情况统计报告》的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6月,国内网民规模达6.32亿,网络普及率为46.9%,其中,10~19岁的人群比率为24.5%,约为1.55亿,10岁以下网民比率为2.1%,约为1320万。
“我的孩子10岁,每当他一个人在家打开手机和用电脑的时候,我心都悬起来,由于互联网具备天生的魅惑性,孩子一旦接触互联网,里面信息的被控制程度和游戏的时间假如没父母督促,根本没可控性。”吴用说。
据介绍,草案的宗旨是既保障未成年人享受平等、合理用互联网的权利,又将依据未成年人身心进步特征,遵循促进未成年人互联网借助、提升未成年人互联网素养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相结合的原则,对网未成年人互联网权益予以特殊优先保护。
对于长期以来,色情、低俗等种类信息很难界定的问题,吴用表示,此次草案仍然只不过作了宣誓性规定。他觉得,这有赖于司法机关在具体案例中进行断定。
除此之外,草案还明确了每个环节的主管责任单位,并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