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公告》,确定29项竞赛活动为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拓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
具体有什么竞赛入选?
为进一步加大竞赛活动监管,《公告》提出三项工作需要,一块看↓↓↓
1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规范管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违规举办竞赛的查处力度,除本次公布的竞赛活动与依据教育教学需要,由教育部按规定组织拓展的竞赛活动以外,其他所谓全国性竞赛包含通过互联网形式举办的全国性竞赛均不合规,不能在任何地区内推行。
特别要加大研判,加强对名为“活动”,但实质体现了角逐性,增加了中小学生负担的“变相竞赛”的查处力度。
2加大竞赛活动平时监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调查巡查、广泛同意群众举报等手段,加大对竞赛组织推行的监督管理,发现本次公布的竞赛活动存在擅自扩大竞赛范围、强迫或诱导学生参赛、收费、营销推广书本或产品、举办有关培训、竞赛成绩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等违规行为的,要准时查处并或有关状况上报教育部。
3不断健全管理规范体系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行政地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要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精神,结合当地实质,研究制定行政地区内中小学生竞赛监管方法,特别要严格主办方资质,突出素质教育导向,坚持“零收费”和公平自愿原则,严控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学科类的竞赛活动。
各地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部颁布行政地区内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方法。
各地有关工作状况请准时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